概况
机构设置
研究平台
协同创新中心
人才招聘
研究生培养
新闻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北京市脑重大疾病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培育基地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来源: 发表日期:2023.06.12 浏览量:1010
返回通知公告列表

北京市脑重大疾病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培育基地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为加强有组织科研建设,开展高质量的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根据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本实验室面向国内外学者设立开放课题,支持与本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一、拟资助研究方向

(一)间歇性低氧与脑血管病防治

1. 间歇性低氧在缺血性脑卒中中的防治作用及机制

2. 间歇性低氧在血管性痴呆中的防治作用及机制

3. 间歇性低氧改善脑血管微循环的作用及机制

(二)低氧适应与肿瘤防治

1、研究低氧适应与传统肿瘤治疗方法的联合使用策略

2、低氧适应对放化疗副作用的防治作用及机制

3、低氧/低氧适应对肿瘤细胞/免疫细胞代谢重编排的影响及机制

4、锰金属纳米材料供氧剂在缺氧癌症治疗方面的应用和机制

二、资助对象

一般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或产业部门等单位的科研人员;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需与本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联合申报。

三、资助数量和金额

设置开放课题项目6项,一般项目4项,资助5万元/项;重点项目2项,资助10万元/项。

四、课题研究期限

开放课题重点项目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一般项目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五、课题经费使用

课题经费分两次划拨,首次划拨课题经费总额的80%,第二次划拨剩余的20%。课题经费需在首都医科大学报销使用,经费支出须符合首都医科大学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课题经费支出范围:材料费、动物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等直接费用。本实验室的合作研究人员负责协助实施经费支出。

六、课题成果要求与管理

1、资助课题须以实验室为第一单位或通讯单位高水平SCI论文不少于1篇。

2、资助课题所取得的论文、成果和专利,归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本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协商办理。

3、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等,均应标注北京市脑重大疾病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课题基金资助(英文名称: Supported by the Open Foundation of Laboratory of Brain Disorders,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七、申请程序

申请者应认真填写申请书(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于2023630日前向实验室提交纸质申请书1份,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邮箱bibdkj@163.com。实验室将对申请书进行初审,组织专家会评,根据评议情况择优资助。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海涛

电话:010-83605715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07

邮编:100070

附件:
北京市脑重大疾病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培育基地开放课题申请书
/Uploads/file/20230615/20230615141019_15012.docx

上一篇 下一篇 分享此条新闻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