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协同创新中心共建单位、各有关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战略部署,落实国务院《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国发〔2026〕23号)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作为首都高校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的引领作用,依托教育部脑重大疾病防治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平台优势,汇聚协同创新中心共建单位科研力量,推动脑重大疾病防治从基础到临床的转化研究,现联合北京首卫脑重大疾病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发布2026年度脑重大疾病防治开放课题申报指南,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研究聚焦脑重大疾病发病机制、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等研究方向,以解决临床问题为导向,依托协同创新中心共建单位优势力量,协同基金会探索多元化科研投入与产出体系,开展高水平协同创新和转化应用研究,推动基础研究与临床研究的双向转化及可持续发展。
二、资助研究方向
面向国家和区域重大需求,以脑重大疾病临床问题为导向,围绕脑血管病防治、复合手术与脑血管病精准治疗、低氧适应医学、分子医学影像、多组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脑静脉病变、医工交叉等方向,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联合攻关。
四、资助对象与双负责人制
本开放课题面向教育部脑重大疾病防治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共建单位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所有课题实行双负责人(双PI)制,具体要求如下:
1.课题须由两名负责人联合申请。其中一名负责人须为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以下简称脑院)研究人员或北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脑重大疾病相关临床科室的骨干成员,另一名负责人须为协同创新中心共建单位临床研究人员。
2.两名负责人共同对课题研究质量和进度负责,明确各自分工与职责。
3.课题立项后,脑院或北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一方负责人所在课题组与共建单位一方负责人所在课题组应建立实质性合作机制,共同推进研究工作。
五、资助数量与金额
本年度开放课题拟资助11项,其中脑院重点支持以解决临床问题为导向的研究,资助数量9项,每项课题资助金额10万元;基金会重点支持有学科交叉及成果转化潜质的研究,资助数量2项,每项课题资助金额20万元。
六、课题研究期限
脑院资助课题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基金会资助课题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起止时间以立项通知为准。
七、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等);合作单位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双方均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能力与前期研究基础。
2.申请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无纠纷或争议。
(二)项目组要求
1.项目组成员45岁以下人员数量不少于总成员数的50%,成员专业背景、职能分工合理。
2.涉及干细胞、基因治疗、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等生物医学新技术的临床研究,须按照《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管理条例》要求备案和管理。
3.涉及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研究,须在符合条件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并提供资质证明。
4.涉及临床干预性研究的,须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要求,主要研究者原则上须具备相应医师执业资格。
5.涉及伦理审查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批件。
八、课题经费使用
1.经费支出须与研究内容相关,并符合资助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课题经费支出范围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直接费用。
2.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鼓励项目承担单位依据实际需求匹配研究经费。鼓励项目团队与企业开展联合研究,企业配套经费达到专项经费2倍及以上的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相关匹配事项在申报阶段出具同意函。
九、课题成果要求与管理
1.脑院资助课题须以发表高水平论文为目标;基金会资助课题需以发表高水平论文或成果转化为目标。
2.脑院资助课题所取得的论文、成果和专利,归脑院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协商办理。基金会资助课题取得的论文、成果和专利,归研究者所在单位拥有,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协商办理;相关成果及报奖需以书面文件告知基金会。
3.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等,均应标注"脑重大疾病防治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资助"(英文名称:Supported by the Open Foundation of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for Brain Disorders, Capital Medical University, Beijing, China)。
4.课题实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制度,研究进展滞缓或未达预期目标的,资助单位有权终止资助。
十、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材料报送
1.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教育部脑重大疾病防治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经双方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2.纸质版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电子版(PDF格式)至指定邮箱。
3.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8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立项
1.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组织形式审查后,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同行评议。
2.通过同行评议的课题,由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3.拟于2026年8月底公布立项结果并签订任务书。
十一、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李老师,010-83607873,18811616321
材料寄送地址:首都医科大学(花乡校区)107号办公楼
电子邮箱:ccmubfbd@163.com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