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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脑院 2022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

来源: 发表日期:2021.11.18 浏览量: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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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2022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


       一、报考条件

1.须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

2.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二、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将以下申请材料按统一格式提交至指定邮箱:

1.申请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网上报名后打印、签名,电子版需为签名后的扫描件);

2)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3)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报考要求的英语水平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

4)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5)个人陈述(格式见附件1):每位考生须提交一份2000字以内能全面反映个人特质的个人陈述(不超过2页纸),应至少包括:学习和科研经历、经验、科研特长、突出能力等;硕士论文工作创新点描述;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习科研计划,包括希望解决的科学问题和研究设想;

6)填写《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2022年博士招生考生科研成果获奖汇总表》(附件2),同时提交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综合水平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表内说明)。注意: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科研成果和获奖一律不予统计;

7)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按统一格式,在首都医科大学研究院网站上下载http://yjsh.ccmu.edu.cn/zsgz/xzydzsgz/index.htm)。

2.格式要求:①材料(7)专家推荐信须密封邮寄至指定地址(由专家亲自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名);②其他报考材料均发送PDF格式扫描件,按照“文件名称+姓名”命名。所有文件压缩为1个压缩包,以“北京脑院博招报名+姓名”命名。

3.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首都医科大学,脑院罗老师收,联系电话83916528(仅限EMS或顺丰送达);

接收邮箱:bibdfushi@126.com。

4.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214日中午1200 (★逾期、不完整者视为放弃)。

三、资格审查办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笔试人员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资格审查包括校院两级报名材料齐全,内容完整清晰,形式审核合格。

进入学院综合考核的考生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要求见《首都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中“(四)资格审查”。

四、综合考核办法

(一)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1.笔试(满分100分)

★时间:2021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形式:笔试,闭卷,时间2.5小时(如因疫情原因采用线上考试,则不少于1小时)

内容:①专业基本知识:根据各二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②专业外语: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③专业应用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文献应用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采取撰写文献综述、按指定要求撰写科研设计等方式。

合格线:60分,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考核。

参加笔试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原件,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和电子设备进入考场,遵守考场规则。

2.面试(满分100分)

笔试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原则上按13比例(如合格人数不足3人,原则上按1211比例),依成绩排序择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并需在参加面试考核前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时间:2020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形式:由考核专家组通过面试答辩方式对考生逐一考核。考核专家组一般由5位博士生导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本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面试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面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内容:①考生用英语做PPT汇报15分钟,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科研经历、学术成果、研究设想等。②通过问答方式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与应用能力、创新能力、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

合格线:60分。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二)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20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合格线:120分。

各单项考核成绩、总成绩都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三)疫情防控要求

学院将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制定考生应试疫情防控须知,并及时公布。

五、拟录取

1.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保障机制

1.本学院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2.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七、咨询方式

电话:010-83916528(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邮箱:luoling@ccmu.edu.cn(仅作为咨询邮箱,不接收申请材料)

八、监督电话

学院:010-83911987        学校:010-83911095



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

                                   2021年1117

附件1:考生自述表 /Uploads/file/20211118/20211118093302_87866.docx
附件2:考生科研成果获奖汇总表/Uploads/file/20211118/20211118093652_5627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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